每位移民在文件验证方面都会遇到困难:文凭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结婚证书及其他文件通常需要加注认证或领事认证。在本节中,我们介绍协助不同国家之间文件处理的合作伙伴。在城市聊天中,您也可以获得关于联系谁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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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,许多国家(虽然不是全部)决定简化文件合法化的流程,并发明了认证书(apostille)。这是一种边长为10厘米的方形印章。如果该印章盖在一个国家的文件上,另一个国家有义务承认其为合法化文件。
只有当一份认证书被文件签发国和使用国双方认可时,才有效。如果两个国家中至少有一个未加入海牙公约,因此不承认认证书,则该文件必须通过外交部及目的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。
请记住!公证认证(apostille)必须仅在文件签发国,由该国主管机关取得。
一些国家之间有协议,根据这些协议,文件无需加注认证(apostille)和领事认证即可被认可。例子包括欧盟、俄罗斯 ↔ 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 ↔ 吉尔吉斯斯坦,以及南方共同市场国家(例如,阿根廷 ↔ 乌拉圭)等。
公证认证只能适用于官方(公共)文件,即由国家机关颁发的文件,而非私人公司颁发的文件。请检查您的文件上盖的是谁的印章——政府机关还是商业组织。对于商业文件,通常需要额外的程序:它们首先由商会或公证人认证,然后可以加盖公证认证或领事认证。